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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1 / 2)

第13章

凌琳一出去就看见白卉眼巴巴的在等着,表情委屈的都要哭出来,“凌琳姐,江总怎么说啊?”

“白卉,你收拾东西吧,去人事部结一下工资。”凌琳也不欲和她多说,提醒过了不珍惜真的没有什么好说了,有些人总把别人的好心提醒当成耳旁风,那就没有办法了,今天这个结局也是注定的,就算没有江太太这一出也还会有其他人。

“为什么,凌琳姐,只不过是一个失误,江总就要辞退我吗?我在公司也四五年了,为什么要这样?”

白卉不敢相信,她以为最多就是被打到楼下去,不能在江总身边工作,却没有想到,江总居然一点机会也不给她,直接辞退。

她辛辛苦苦从底层做起,一点点的爬到了顶楼,做了总裁秘书,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辛苦,可她在顶楼工作才不到半年,就被辞退了,谁受得了。

“白卉,是不是失误,你自己心里有数,这是江太太,公司是江总的,我们要对江总有绝对的尊重,江太太是江总的妻子,那对待江太太应该和江总一样,我早就提醒过你了,是你冥顽不灵。”

凌琳跟在江暮迟的身边挺久了,这些年江总身边来来回回的也换了不少秘书,除了邵萧,而她是在江总身边待的最久的。

不是她能力有多出众,而是识时务,对江总除了老板从来没有第二种想法,刚刚到江总身边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过小心思,毕竟江总一直以来就是公司神祇一样的人物,世间少有,哪个女人见了都会有点悸动。

可她待了一段时间就发现江总不好女色,对秘书也从来冷着一张脸,不见好颜色,那时有一个秘书胆子比她大,越了规矩,直接就被辞退了,那时候凌琳就知道江总不是他们凡人可以觊觎的。

之后就放下心思,找了一个男朋友并且很快结婚,结婚的时候江总还送了一辆车当礼金,凌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江总的心思,之后一直谨守本分,才能在江总身边工作这么多年,得到江总的信任,能在公司被人尊敬的喊一声“琳姐”。

识时务者为俊杰,认不清自己身份的人难走的太远。

白卉呆愣愣的看着凌琳远走,后悔的蹲下来哭的泣不成声,这么好的工作,被自己作没了。

屋外有人哭的撕心裂肺,屋内却是一片柔情,江暮迟和乔予安闲聊了几句,要去处理工作了,“我让人带你去公司转转?我去处理几分文件。”

“不用,我自己去,你去忙吧,等一下我们出去吃饭吧,我给赵姐说不用准备晚饭了。”有人带着还更不自在,自己晃荡咯。

“好,那注意点,别迷路了。”

“知道了。”乔予安喝了一口可乐,放下出去了,江氏集团这么大,她也是第一次来。

出去的时候外面就只坐着凌琳了,凌琳看见她出来,连忙站起来,“江太太,您需要点什么吗?”

“不用,我随便逛逛,你忙吧。”乔予安走楼梯下去。

凌琳一坐下来就在公司群发消息了,“总裁夫人来公司了,现在下楼视察了,你们注意着点。”不是注意工作态度,而是要注意待人的态度,这个江太太可不是花架子。

这个点在上班,大家都埋头工作,很少有人东张西望,越是楼层高的公司,压力了越大,工作也就越繁忙,哪里有这么多时间闲聊。

都说职场如后宫,一不小心就跌下去了,也挺有道理的。

不过乔予安还是敏锐的察觉了一点不一样的地方,她走过的地方还是有人会投来好奇心的,她一个外人出现在这里,打扮又和他们格格不入,好奇也是正常的。

乔予安感受过太多这样的目光,所以也不介意了,她没有喊人带路,自己从楼上走到楼下,又走回楼上,遇到的职员和她狭路相逢都会笑笑,但是并不多话。

公司很大,再回到顶楼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快五点半了,这次多了一个陌生面孔坐在了白卉的位置上,公司的效率还挺快,乔予安突然想到一句话,“只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不过也不一样,毕竟这是职场,竞争最残酷的地方。

乔予安敲了敲门,进入办公室,“嗨喽江总,可以下班了吗?”乔予安看见规章制度写的是五点下班啊,不过外面几个秘书都还在呢,大概是老板没有下班,她们也不好走吧。

“好,差不多了。”江暮迟收起笔,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

江暮迟带着乔予安下楼去取车,到了楼下乔予安才想起来她的小毛驴还在公司前面的停车场。

“要不然这样,我骑小毛驴在前面带路,你在我后面,我带你去一个好吃的餐馆。”

“好。”江暮迟没有反驳,小事而已。

开车到公司前面,放下乔予安,她骑上自己的小毛驴先走,江暮迟在后面跟着,正好是下班的时候,路上的车特别多,江暮迟看着旁边的那个小小身影,眉头就没有松开过,总担心会出点意外。

好在乔予安的技术还不错,加上有江暮迟的迈巴赫保驾护航,一般人看见这个车都离的远远的,不敢靠近,免得剐蹭。

乔予安带江暮迟到海边的一家海鲜餐馆,之前俱乐部聚餐来过一次,这家店的菜挺好吃的,这个点的人还不多,正有好位置。

江暮迟下车之后看着这个露天的餐馆,面色不是很好看,他以为乔予安会带他去哪里吃,谁知道会来这样的餐馆,餐馆不大,屋外就摆着一些海鲜在盆里,旁边还有苍蝇嗡嗡嗡的转悠,红色的塑料凳子,桌子上还反着光,似是有油没有擦干净,有两桌客人,一桌都是男人,光着膀子,这个环境对于江暮迟来说有点勉强。

乔予安走了几步发现江暮迟还在原地,跑了回去拽他,“怎么了?”

“你确定要在这里吃?”江暮迟抿了抿唇。

“是啊,这里很好吃的,怎么了嘛?”乔予安见他不动,看了看他身上的穿着,西装革履,好像和这里是有点不搭?

“我们去其他地方吃,好吗?”江暮迟做了一会心里建设,还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这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世界,无法言说的滋味。

“为什么啊?这里真的很好吃的,你别看装修不如其他高档餐厅,但是美味在民间。”在吃这方面,乔予安是十分有发言权的,那些大酒店的看似做的很精美,可是味道却不如那些小饭店。

路边摊那是聚集了最多美食的地方,每次都让乔予安流连忘返。

不过乔予安也是可以理解江暮迟的,他从小就被捧的高高在上的,哪里会接触这些东西,说不定在他的眼里这些东西只是垃圾食品。

想想要是把江暮迟拉去吃路边摊,大抵别人看见了都不会相信的吧,江暮迟给人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样子,谁能想到有一天也会出现的这里。

“你看我穿成这样,吃这个像不像个傻子?”和那几个光着膀子的男人相比,江暮迟要是真的坐了下来,那就真的是引人注目了。

“哈哈哈,好像也是有点格格不入,那好吧,那我们去其他地方吃,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乔予安起了坏心思。

“什么?”江暮迟松了口气,不用在这里吃饭了好,恐怕他也吃不下去,习惯使然,他不习惯。

乔予安踮起脚尖,攀着他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下次你穿休闲服陪我去撸串。”

江暮迟动了动耳朵,她的热气喷洒,弄的耳朵很痒,说话的声音太轻,太温柔,总让江暮迟想起那天晚上,到了最后,也是这样小声的求饶,只不过想到,就让他没了脾气,好像什么都可以答应她。

“答应不答应嘛?”乔予安伸手捏住他的下巴,大胆的很,老虎的胡须也敢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