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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再也不见(1 / 2)

夜色已深,招牌霓虹灯管又熄灭了几盏,喧闹的基隆街经历了一天的疲惫也逐渐安静下来。

齐诗允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她越来越搞不懂雷耀扬的心思,几周前还恨不得在那灯塔内将她大卸八块,昨晚却变得格外温和,让人完全看不出他英俊皮囊下的那份阴狠毒辣。

那支钢笔她反复检查过,就是很平常的贵价书写工具,14k金尖,活塞式上墨,笔尖锋利气势十足,一看就是能写出好字的笔中精品。

但是雷耀扬为什么要把这笔放在她的包里?

现在她都不能准确定义出现在与他的关系,说是熟人,那算不上,说是朋友,那更不对,若说是仇人…好像更贴切一点。

总而言之,这个莫名其妙的「礼物」,还是要退还给他。汽车修理费十万,她付不起,那就连车一起送还,反正他们也没有写过什么纸质凭据,她也能学学黑社会耍无赖。

晨起对镜化妆时,齐诗允发现自己黑眼圈深了两度,用粉底勉强能遮盖住,凌晨两点才混沌入睡,和之前在新闻部工作时紊乱的生物钟完全不同,最近少睡几个钟头都困到不行,现正挤在过海九巴上呵欠连天。

接近中午,周刊副主编鲍国明拿着几迭资料放在齐诗允桌前,头顶上本就不太富裕的几缕头发勉强梳到一侧,显得整个人滑稽又好笑,这样一对比,新闻部主任钟安林虽然胖了点,但也帅过眼前这位。

“yoana,你明天去一趟沙田,josie生病临时请假,「杯王」的专访就交给你。”

办公室众人听到这句话,全都不约而同的扭头看向正写稿的齐诗允,一副都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得到这个临危授命的通知,齐诗允却完全笑不出来。

因为「杯王」简炳驰在马评人届是出了名的难搞。

他曾五次获得冠军练马师荣衔,战绩辉煌,目前胜出逾六百二十场头马,但为人性格高傲,自大又爱炫耀,而且举止浮夸又时常语出惊人,在齐诗允进入马经周刊这段时间也对他有所耳闻,因为大家对简炳驰风评实在不怎么样。

马经周刊向来都是阳盛阴衰,在齐诗允进入部门之前,josie梁嘉怡是周刊里一众单身男士主动献殷勤的对象,她父亲是香港赛马会高层,也是报社股东之一,进入周刊也是依仗这层关系,平时工作也大都是敷衍了事,几位主编也不好多说什么。

但自从齐诗允调换进周刊后,风向有变,备受男士追捧的梁嘉怡觉得地位受到威胁,时常明里暗里在工作上故意为难她这个「后辈」,简炳驰臭名远扬,早就安排给梁嘉怡的专访现在又突然交给齐诗允,这种「巧合」简直不要太明显。

“还有啊,明天穿得正式点,不能像平时这么随意。”

鲍国明临走之前,留下这句意味深长的话,现在整个部门除了花瓶梁嘉怡,齐诗允的靓丽模样也不知不觉间俘获了一群男人,且她的工作态度不知道要比那位「关系户」认真多少倍,只希望简炳驰能在这美人面前嘴下留情。

“…好,我知道了。”

齐诗允暗自叹了口气,一不留神就掉进别人预设好的陷阱里,但是不答应还能怎么办?

下班后,齐诗允没有回深水埗,约了wyman在铜锣湾附近吃晚饭,顺便买了一双明天采访要穿的高跟鞋,因为之前呆在新闻部需要常年在外奔波,几乎用不上。

依稀记得上一次穿高跟鞋还是大学时的联谊会,但当时她舞步笨拙,还不小心踩到舞伴好几次。

现在为了采访一个风评不怎么样的中年男人,还要特意花钱准备,真是有够衰。

“小姐,你有心事啊?”

见齐诗允一脸惨淡愁云,wyman饮完杯中冻柠好奇开口问她。

“没…想到明天的专访就烦。”

“你个嘴这么奄尖,我都要替那个「杯王」担心囖。”

齐诗允斜睨了身旁男人一眼,说起刻薄,有时觉得wyman更胜过她。

他就好了,心里有什么不爽就写歌词让别人唱出来发泄,她却只能被任意调遣,连直抒胸臆揭发丑恶的自由都被剥夺,成天和马屎打交道。

“要是得罪了他丢了饭碗我就赖在你家,你养我一辈子。”

齐诗允睨了wyman一眼,拿过他手里的marlboro掏出一根点燃,吞云吐雾间,想起另一个人的身影。

“养你没问题啰,只是现在你工作这么闲,不考虑拍拖?”

“和谁拍拖?跟你吗?”

不出所料的得到了wyman一双翻到天花板的白眼,齐诗允不禁失笑,美好时光飞逝太快,想起大学时,应该是她前半生最快乐的日子。

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光景里,如今除了wyman还在身边,另一个在她生命中消失已久的人,现在又过得如何?

齐诗允思绪流转,不知不觉手指上只剩下半根烟。

回到深水埗已经晚上九点多,齐诗允经过大排档和母亲打了个照面,直接转弯上楼回到家中。

她从衣柜中取出一年前方佩兰特意为她定制的一套烟灰色西装西裙,又拿出熨斗将面料烫得笔挺,基隆街老裁缝的手艺自然不必说,只是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穿这套衣服,但她记得方佩兰自信说过,总会派上用场。

之前在新闻部大家都着装自由惯了,现在在马经周刊也没有太过要求,但明天自己却要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一个陌生中年男人,想想就让人泄气。

齐诗允在书桌前坐好,拿出包里鲍国明给的那几迭资料反复查看,需要问的问题大致都列出了方向,一些禁忌也清楚标注过,具体的细节就看明天她采访时自由发挥。

黑色真皮笔盒被她放在书桌上,齐诗允也在烦恼要怎么还给雷耀扬,明明她特意强调过,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牵扯。

最终,她思虑片刻后还是翻出了那张差点被她丢掉的名片,用家里的电话拨通了对方的号码。

电话响了五六声,对方才不紧不慢的接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慵懒气音,只是背景有些嘈杂。

“喂?哪位?”

“雷生,我是齐诗允。”

“…喔?齐记者,有事吗?”

“我的背包里,多了一样不属于我的东西,请问雷生什么时候有空,我想物归原主。”

齐诗允说得异常坚决,但几秒钟后就听到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下来,吵嚷的背景音也在逐渐消失。

“那是送给你的,你不需要还给我。”

“太贵重了,而且我也没有机会用。”

“雷生下次来吃宵夜的时候,我会托店里的阿ben还给你。”

“还有修理费,如果真的是十万我现在付不起。不过雷生可以把车开回去,我现在很少用车,要拆要卖都随你。”

只听到电话那头男人一阵沉默,但他的气息就像是倾注在耳边一样真实。

“齐诗允。”

这是雷耀扬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称呼她,但每个咬字都很用力。

“随便你,反正也不会再见。”

还没等她开口对方已经挂断,只余留一片忙音在耳际。

但那语气里,分明有一股隐忍的怒。

第二天一早,齐诗允穿着得体走下楼。

已经长到锁骨的头发被她向后挽起一个精致发髻,定制裙装称得身材凹凸有致,五厘米的黑色高跟鞋拉出骨肉匀称的修长腿部线条,楼下早起的阿婆阿婶看到她这身装扮眼前一亮,都好奇的追问她是不是换了新工作。

走了一段路后,她才发现唯一的不完美——是脚上这双还没和她磨合好的新鞋。

因为每走一步,跟腱部位就像是被鞋后跟咬住一样,磨得她呲牙咧嘴的疼,明明昨天试穿的时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才走出半条街,她已经快要满头大汗,害怕把妆晕花,现在也来不及回家拿钥匙开车,齐诗允只能无奈停下脚步,拦下了一辆的士。

抵达沙田马场后,齐诗允找到了事先联系好的工作人员,而后找到简炳驰的秘书,但被告知简炳驰正在马场跑道内晨cao,一个钟头后才能接受专访,她也正好趁这个空档让双脚休息一下。

九点多的阳光已经覆盖了马场大部分区域,齐诗允在外围的休息区举着相机调试镜头,突然一个熟悉的宽阔背影闯入她的取景器内。

男人一头黑色短发,身着ralphlauren经典款米白色休闲套装,整个人在耀眼阳光下显得更加挺拔高大,他身旁围着几个男人,有两个齐诗允认识,其中一人是马来富商,另一人则是最近新当选的鬼佬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