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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 2)

“有点事,先走了。”

“那——不勉强你了,我送送你。”

“不用了,我记得路,bye-bye。”

“bye-bye。”

这使林月葵不得不怀疑这个叫丽儿的女子了。这大楼的格局是分a、b、c三区,若非熟悉之人,是无法在这自由出入的,不过她既然敢进来这,定还会有下一次的机会,就静观其变了。

靳野是温雪莉的同一组搭档,也是温雪莉的专属摄影师。今年三十三岁,他是个粗犷又前卫的人,随性、狂野是他的标志,温雪莉就爱他这一点,不过她也爱曾元汉的斯文就是了,虽说有点贪婪,可是这也是人之天性嘛!

“雪莉,收工了。”

“ok!”在导演宣布休息后,大伙开始动了起来。

今天拍摄的是一家服饰商提供的春装平面展,照惯例她和靳野又搭上线了。

这几天都和那个林月葵泡在一块,大致也了解她这个人的底细,很好骗的,她认为。

“阿野,今晚通宵?”

“no!no!no!”他以惯有的帅气拒绝了温雪莉。

“whynot?”

“我今晚有约,没排你的分。”

“取消它。”

“不可能。”

“靳野!”

“你当你是什么?对我来这套。”靳野人如其名,又高傲又狂野,他没有顺从女人的习惯,即使对像是她也一样。他是来者不拒没错,不过也要有空闲,他的生活是拍照、女人,工作永远第一;因为热爱它,他几乎将所有家当全花费在拍照工具上。其次才是女人,他爱死了女人;一个艺术家若身边缺乏女人,那就太寂寞了。

“明天呢?”

“no。”

“后天呢?”

“no。”

“那到底什么时候有空?”

“n天后吧!我会和你联络,bye!”他就是这个样。

明知他花心,她还是硬缠上他。

温雪莉可不闲著,曾元汉不陪她玩,她可以找靳野;靳野不奉陪,还有阿猫阿狗乐意得很,只要她肯纡尊降贵。

她可以荒唐、可以堕落,可是猫永远也不会弄脏自己,它的舌头总记得舔干净嘴上的偷腥味。

“我不是一个惯于等待的女人。”她朝他的背影说著。

驾驶著她鲜红的bmw出气似的狂飘。也许别人会讶异她的行径,可是了解她的人,对这种事早司空见惯了。她哪天安安分分照标准时速开车,包准那一天一定风云变色、草木尽枯!

温雪莉,对爱有著强烈需求的女人,她喜欢男人的注目、男人的包围,及男人的爱,即使是滥爱也无所谓。

唯独曾元汉相信她对他忠贞,天大的笑话!将神女当圣女般崇拜,有时她也会庆幸自己这么善于伪装,让他一点警觉也没有地死心塌地,她几乎快崇拜自己的能力了,对天大笑他曾元汉当绿帽龟还不知。

今夜她又要成为现代版的潘金莲了,谁叫他们两人遗弃她!

说起她和靳野,自她进入摸del界,合作的搭档无数,就他最引诱人犯罪了。

随便的男人,加上一副臭得要人命的脾气、洒脱的个性,一个完美中又充斥缺点的男人,这种致命的不协调才够吸引女人。

靳野,他们称他阿野,初识他是在一场酒会上。别人西装革履,他却一套鹿皮休闲装,怪异却又突出,没有人对他的装扮有所议论——除了她外。

“刘导演,那个人是哪号人物?怎么这么不懂规矩,这种场面穿得这么随便?”

温雪莉几乎用鼻孔哼气,很瞧不起人似的。

“你有所不知,别看他这么个样而看扁他,他可是鼎鼎大名的捕手靳野大师。”

“靳野?他就是靳野?”早在入行之前,就已耳闻这号大人物。若有机会与他合作,不红也得半紫,他可是出名的大师级高手,半夜去求他,他也未必肯和人合作,是个顶级怪僻的角色,也许今天和你打得火热,下一秒也能翻脸不认人。不过由于他的摄影技巧几近神化,故很少人会去招惹他不快。

“对,捕手大师即是他。”

“原来是他,难怪这么耍酷。”她就以刚刚好的声调,在他能够接收的范围抨击靳野。

靳野那犀利的目光四处搜寻著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竟敢在他面前撒野,还抨击他这个一代大师。

“阿野,别理会她,黄毛丫头一个。”

“是啊!别气伤了身。”原本众星拱月的靳野正陶醉在众多的阿谀奉承中,温雪莉突来的批评令他刺耳。

“我去会会她。”靳野推开身边的美女墙,往她走去。

温雪莉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像只自视过高的骄傲孔雀!

“贵姓?”

“我有权利不回答。”

“你很刁嘛!”

“就少你一级。”

“伶牙俐齿的女人没人爱。”

“就怕你会爱上我。”

“我们有得拼了。”

“本姑娘没那个闲情逸致,失陪了。”她还瞄了他一眼,掉头就走,不挫挫这个男人的盛气,她就不是台湾版的白鸟丽子了。

“刘导演,她是谁?”

“温老板的千金温雪莉。”

“是她!果然名不虚传,贱得很。”靳野最爱挑战,愈是刺激、具危险性,他更是无法视之无睹。

“靳野,有机会和她合作,获利可不少喔!”

“当然喽!后台硬嘛。”

接二连三,他们不是在拍照现场碰面,就是在公司路窄。

温雪莉当时已有了曾元汉,可是古板又沉稳的他是满足不了爱玩、爱搞新的她,有同伴时她可以又疯又玩,甚至不回家,没了同伴时,她会再度回到他的身边对他细诉爱语。

而她的软性诉求用在曾元汉身上,一向有效得很,曾元汉一直是相信她的,也让她有得双脚踏双船,一踏五、六年。

“月葵,一个人在家小心点。”曾母临出国前夕,一再嘱咐加叮咛。

“我会的,妈。”

“还有,尽量别让外人进屋内,焕宇是我的心肝宝贝,可别有一点闪失,知道吗?”

“我记住了。”月葵对这种一再嘱咐的唠叨,一点也不觉得不耐。

曾母满意极了,这比哑巴媳妇更高一级,也就放心出国去了。

一连数天,丽儿又失踪似的不见人影。

“元汉,我认识个朋友,她人看起来很高贵。”

“交朋友?好事啊!你一个人在家也满无聊的,交个朋友解解闷也好。”结婚至今,曾元汉对她的态度一直是不冷不热的。毕竟培养了十年的感情都能毁于一旦,现在叫他再重头开始,还真不知由哪下手。

“元汉,我们好像不怎么谈得来耶!”

“没那回事,别胡思乱想。”

有时她也会想要来点生活新鲜味,可是他们交集太小,单靠一个孩子来维系,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有时曾元汉也会怀疑,他们为了一个孩子结婚,彼此是否具有充分的准备去接受对方,以及共组家庭的共识?他们此举无非是在冒险,拿自己的婚姻大事开玩笑。

“也许你该找事做。”

“找事做?什么事?”

“研究我们的相处之道。”

“这事不是顺其自然的吗?”

“也要用心经营才行,不然光是顺其自然是不够的。”他也尽力将心思自绝色妖艳美女转移至清纯小娘子身上,虽然有点困难,不过为了儿子,他会尽到为人父的职责的。

温雪莉在靳野的冷落下,旋风再一次扫向林月葵来。

“月葵,我这次去英国,特地买了这个送你。”温雪莉根本没出去,她只不过由她众多的收集品中挑出一样她冷落已久、丢在墙角的东西来送林月葵。

她本来就是个采购狂,加上品味又不错,挑购的东西也不俗,她随手拿出的东西,比林月葵出去精挑细选的格调还要高。

林月葵看这粉饼盒又精致又小巧,一见即爱不释手。

“真漂亮。”林月葵由衷夸赞这一份礼物。她的人没什么心机,把她卖了还会帮人数钞票,更可能的是,她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向对方致上崇高的谢意。

“那是出自名家雕刻,很值得珍藏的。”

温雪莉歌颂这粉盒的非凡之处,令林月葵对她更生信任之心,这么好的朋友,一定不会害她才是,她天真的以为。

“谢谢你,丽儿,你的人真好。”

“哪里,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嘛!”温雪莉是皮笑肉不笑,内心的魔鬼已向她招手,告诉她、催促她,好好地当一次魔女,林月葵碍了她的生路,她不斩草除根怎么行呢?“月葵,你儿子回来了吧?”

“回来了,我抱出来给你瞧瞧。”林月葵心想丽儿已提过好几回想看看小宇,这一次趁小宇回来,何不抱给她看看?她倒没想到一丝防她的念头,一心只想现现她的小宝贝。

孩子一抱出来,温雪莉立刻抱过手。

“是很像他。”她喃喃出口,几乎忘了林月葵的存在。

她一说出口,林月葵便狐疑地看着她。

“丽儿,你刚刚说孩子像谁?”她试探性地问温雪莉。

“有吗?我没说他像谁呀!”

“那是我听错了。”林月葵也相信她绝对不认识曾元汉。因为她是那种走在时代尖端的女性,曾元汉则是个半中古的男人,他应该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才是。

“月葵,你这儿子很讨人喜欢,不如改天我们出去替他买衣服,我打算送他一、两件衣服。”

“不用啦!还让你破费。”

“我们是好朋友,还这么见外!他当我外甥也够资格,阿姨买东西送外甥有什么不对?你就别再推辞了。”

她愈大方,林月葵愈不好意思,不过也使林月葵更亲近她。她说得没错,好朋友嘛!何必计较那么多。

“好吧!对了,明天你有没有空?”

“有事?”

“明天我老公在家,不如我做一桌菜,你也来,顺便介绍你们认识。”她毫无戒心地邀请温雪莉。

可温雪莉还不敢这么大胆地与他碰面。

“不了,改天吧!我现在才想起明天还有事。”

“有事呀!”林月葵满失望的,这么好的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他见面,她却有事,真不巧。

“下一次吧!总会有机会的。”温雪莉也看得出来她的失望,可是在计划尚未执行之前,总不能先泄出底来。

“说得也是。”温雪莉一边逗弄小孩,一边盘算怎么收拾林月葵及这个孩子。

林月葵最主要的碍事之处,是她替代了温雪莉在曾元汉身边善于受女主人之位,而这个孩子会捉住他所有的目光及精神,这对不安于室的温雪莉而言,在其他男人处地位不保是经常上演没错,可她绝不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在她与曾元汉之间。

她们聊了好一会,温雪莉才赶在曾元汉下班之前离开。

曾元汉一下班,那熟悉的香奈儿味令他感官深受刺激。

“月葵,今天谁来过?”

“丽儿呀!”

“你那个朋友?”

“对,她刚回国,带个东西给我,才早你三十分钟走。”林月葵也惋惜他们一直无机会认识对方。

而曾元汉心想,明明这香水味这么熟悉,这么呛鼻好似他以前——是她。

“月葵,你那个朋友姓什么?”

“姓温。”

“难道”曾元汉立刻想到那人必是温雪莉没错。他料得到她的骄傲绝对会促使她有所行动,但却不知她会自月葵处下手。“月葵,马上和这个女人断绝往来。”

他毫不留情地要她与唯一的朋友断交,她立刻反弹了。

“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交到一个谈得来的朋友,你却要我和她断交,这——我办不到。除非你有更好的理由说服我,不然恕我难以从命。”林月葵外表是荏弱了点,可是脾气却挺直拗的,真硬起来,千人也无法挡。

“要理由是不?好,告诉你,她就是我‘前任’女友。”他还特别强调前任这两个字。

“是她?难怪。”她也怀疑过丽儿,她的气质不凡,应该不是出自一般家庭,而且她也由洪培利口中得知丽儿的为人及性格,虽有一点点出路,不过大致上也算吻合。她太傻了,还相信她,这事她非得好好问问丽儿,她接近她到底有什么目的?

要钱,她又不比她多;论长相,又差她一大截;论身材,自己也只是凑合点能见人,任何一点与她相较,都是不战即轻易败下阵来的。

“我和她——我尽量与她无瓜葛。”

“尽量?”

“毕竟十年感情了,要一下子连根拔起还真有点困难,是不?”曾元汉虽有妻有子,可是对她还是有一点眷恋。她很狂野,这对一向死板的他犹如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冰冰凉凉,喝起来格外爽快。

“我知道,她的魅力很大,若我是男人,我也难以取舍的。”她很清楚自身的条件,差温雪莉太多了,她是那种令男人身陷情网难以自拔的典型,美艳、性感,加上优厚条件——富裕,其实任何一点都足以令男人趋之若骛的。

“反正她若再来,尽量与她疏远。”曾元汉一再交代,他不希望她出事。

“我会的。”其实她并不这么打算。她要问温雪莉,她接近她的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