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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血(1 / 2)

由一碗牛腩河开始。

十七岁,广东话也未能说得纯正的日子,梓心在姑妈的大排档帮手。

旧了的t恤、及膝的裤子、咖啡色的塑胶拖鞋。

梓心惯用最原始最普通的橡皮圈把长发束好,每天汗流浃背地在大排档走来走去。

也没有所谓什么快乐不快乐。姑妈一家对她不算差,有屋可住,有饭可吃,在大排档帮手又有钱可赚。

总之,日子就是这样地过。

泵妈对她说:“阿梓,收工后可以去上夜学,多读些书也是好的。”

梓心感激地笑了。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一定会再读书,迟一点吧。

在大排档帮手也不是太差。如果姑妈是开士多的,她便要在士多帮忙。若果姑妈开的是车房,她可能要学修理汽车。无论是哪一行,梓心也是要帮忙,那是父亲答应姑妈的。

最初两年梓心住在姑妈家,替姑妈工作,另外领取一点点零用钱。

真正辛苦的是,起初不习惯太早起来,切花椒八角洗向腌肉煲水烹调,她非熟手,被滚油滚水烫伤,切肉切伤手指时有发生。姑妈总是笑说:“人家吃了,身体内便流着你的血。”

听上去多浪漫,他们嘴里吃看她做的食物,身体内流着她附加的血。

每天十一时许,牛腩准备好,大排档便开工了。

大排档位于西区一条斜路上,环境算是清静,最旺的时分是中午,附近的学生午膳时间中都会要一碗牛腩河。

梓心的姑妈煮面滚汤,梓心捧着碗来来回回,阳光洒在头上,雨水从铁皮顶上病下来,她双手的指头都起了茧。

坐下来打开饭壶,一口一口地吃,眯着近视的眼睛细看从斜路步下的人。

学生多是中学生大学生,神情多是愉快。在国内的时候她也是学生,初中毕业,成绩不过不失,但非常喜欢外文。梓心的英文说得不错。是的,有机会要再读书,这个地方这个饭壶,只可以相对两年。

中午时分忙碌完毕,午后五时许又是多客人的时候。放学了,从斜路走下来吃一碗面,然后归家。

起初留意他,是因为他放在台面的一本书,impressionism。

梓心也学过印象派的理论,颇喜欢印象派的作品,只嫌保守了一些。她也曾想过做画家,不过想归想,明知是不会做到了。

他穿着毛衣牛仔裤,戴一副银框扁身的眼镜,高高的、秀气的,一副大学生的模样。

他简单地叫了一碗牛腩河,吃得很慢很悠闲,从来不赶时间。

他有多大呢?二十、二十一?看他那种气质,家中环境一定不错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优游、他的闲适,梓心把他留意起来,他像是无端端的慢镜重播,在一堆急速的人中央,少不免惹人注目。

后来,他对梓心笑了,在叫食物之后会说“谢谢”有时候会把目光停留在她的眉宇间,看一会又吃两口河粉,也不怕梓心尴尬。

梓心也大看胆子,在他没开口叫东西之前已把一碗牛脯河放在他面前,明显地表现出某种默契。

她是喜欢他的,她知道。但有多喜欢他,便难以推测。

许久以前,十三岁的时候,她喜欢过一位学长,但当他拒绝她的心意之时,心情却不见得怎样难过。

大概,她并不是太喜欢他吧!

而这一个,她真的不知道

当梓心也摸不清自己的喜恶的时候,一天男孩子与一个短发女孩子手拖手来到大排档中。

那一天,梓心首次感到,她其实是讨厌这大排档的,那一天的汗,从背部流出来之时,居然是痛的。

那女孩子不算美亦不算丑,但她和他一样,同样拿著书本,同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

她对梓心说;“他要什么我要什么。”

梓心在心中不屑说说:“好--好的--”然后她捧上两碗牛腩河。

在此刻她才知道,原来她已经非常喜欢他。

妒忌是最好的证明。

从此,梓心遥望他的眼光变得复杂。有爱,亦带恨。

有些时候,他会拖看女孩子出现,温馨的,惹人羡慕的。有时候,他会单独一人,照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也如旧把目光停留在梓心的眼眸里。

究竟这算什么呢?

梓心懊恼,而汗,也流得更炽热,就如针从皮肤中钻出来一样,一点一滴细细碎碎的痛。

应该怎么做?明知这个男人是得不到的。

在惆怅间,梓心弄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滴在牛脯河内。红色混入香浓的咖啡色中,溶为一体。

忽然,她觉得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