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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2 / 2)

他的演奏充满澎湃的感情,轻易地牵动别人的情绪。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便是缺少了这种张力,但大家却不替他着急,毕竟年纪尚轻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对辛达维很有兴趣,由他的钢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欢刁钻的东西,因着辛达维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兴趣盎然。他知道,愈是严肃内敛的人,内心愈是复杂有趣。起初,辛达维不愿意跟津安说话,他根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内向但骄傲,看不起身边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乐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气,自己是少数温和没所谓的那个。有一次,津安在辛达维练习之后,站在钢琴后对他说:“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弹钢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壮,你的却很修长。”辛达维望了望他,然后下意识地揉了揉双手。他微笑说:

“拉小提琴的多患颈疾,你有没有?”津安扭动颈项。

“不见得。”辛达维站起来,盖上钢琴,津安见他练习完毕,便提议:“我们去吃泰国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汇闹市附近开了一间很别致的泰国菜馆你知道的,泰国菜在这里还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试一试。”

辛达维答应了,除了因为爱吃辣之外,也是因为津安说话的语气。“你知道的”是他的口头禅。

蛮可爱,由“youknow”直译为“你知道的”

那间菜馆真的很别致,满天神佛自墙中冒出,西方东方结合,沉静神秘却又不失热闹。那顿饭他们吃得很愉快。辛达维甚少愿意聆听别人的说话,也甚少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却破例了。

辛达维居然向津安说起自己的父母、还在香港读书的弟弟,也说及刚来美国的不自在,每夜醒来均会哭一场。多少年了,辛达维没向人倾诉过心事。原来,有个人说说话是多么的惬意。尤其是,那个人有着那样温柔的眼睛。

从此,辛达维每天都要向津安说上一阵子的话,关于演奏的、音乐的、团友的、衣服的、餐厅的、杂志的、纽约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气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总之就是要说两句,仿佛补偿过往多年来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听,他喜欢辛达维说话时缓时急的习惯,急的时候他间中会干干地喘气,慢的时间却有点口吃,而且表情紧张,死命瞪着发亮的眼,像个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表现,不纯视邙稚嫩。津安实在很喜欢他这样子,他像一张很动听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诱惑,少数而出众。

是在两个星期后吧,辛达维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内与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当然,他也觉得感觉很好。

后来,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地你好我好快快乐乐。他们总共合作表演了两次,辛达维是主角,津安只是随团成员。但在私人关系下,两人形势均等,连房间也是各住各的,虽然还是在同一间房子内。

津安不让辛达维煮饭,因为害怕他会弄伤指头;辛达维也买了特制的润肤霜给津安,让他涂在颈旁和肩膊处。

有一回大家一同站在镜子前,八只眼睛亲近地对望,津安发觉,他与辛达维竟是如此相像:亮亮的眼睛,温柔安逸地悬在眼睑下,秀丽挺直的鼻子,紧合的唇。

“我们是孪生的。”辛达维说。

“不,”津安摇头。“我们是天生一对。”就是这样,像一切恋人,平凡生活中有起有跌,互相扶持恩恩爱爱不离不弃地度过三年光阴。

就在相识的第三年,辛达维买了两条银颈链,他一条自己一条,挂在彼此的心上。

津安看着那条银链,脸上没有笑容又没有表示什么,于是辛达维便轻轻地说:

“他日赚到钱便买一些贵的。”然而他不知道,津安没有为那份礼物而感动,并不是因为价值或者礼物本质的问题,而是,整个关系在不知不觉间变了,那份礼物,也就变成碍眼的东西。

没有爱的银颈链依然是银颈链,只是挂在心上的时候,那金属的触碰感觉特别的冰冷。没有别的恋人,也不觉得辛达维有什么地方退步了。辛达维在他眼中依然是美丽的,大家相处也是不变的和谐,可是,他不再为日常的生活而感动。

辛达维的琴音不再令他惊叹神往;辛达维的背影开始令他想起某个远房亲戚;

辛达维的微笑再难牵动他的快乐泉源;辛达维的沉默神秘气质原来亦不是唯一的,上星期他在地铁内,看到一个法籍少年,披着围巾的他跟辛达维有着不相伯仲的深沉。

于是津安忍不住追上去,跟着那个少年走了好几条街。他发觉,这过程不失愉快。新的对象新的冲刺。

回家后,他向辛达维提出分手。坐在沙发上的辛达维握住音响的遥远控制器,木无表情的脸在空气中凝住,他的木讷教津安心慌了一阵子,见他没说不也没赞同,他便娓娓把分开的好处道出,譬如分手后生活圈子会变得更大,分手后大家可以更专注在音乐上的发展,分手后大家可以尝试独立的滋味

辛达维的表情依然不动半分,就在津安继续陈述分手理由的时候,背后的音乐突然澎湃起来。津安吓了一跳,但眼前的他仍旧不言不语。他不要听任何解释和理由。分手要什么理由?正如当初走在一起也没有理由。忽地,四周静寂无声,他把音响关掉了。他站起来,走回房间,端正地坐在床边,一坐便是三小时。津安在厨房准备晚餐,一心以为事情不难解决,过一会再逗逗他便可以,谁料刚想到这里,辛达维便冲进来,二话不说就拿起放在一旁的大刀,迅速地伸出左手的无名指,然后挥刀一砍,斩在第一节上。

津安放下镬铲,跑到辛达维跟前,随手拿来一块白布替他止血,慌张中听到辛达维的说话:“左手无名指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

血汹涌流下,白布片刻变红。两个人当中一人哭了,那是津安;而辛达维,肉身痛苦,心头反而安宁。

让他明白自己多么的爱他。他已明白了吧,他的痛苦一定不浅。

然而最终大家还是分开了。津安说不如重新开始,拒绝的是辛达维,他容忍不了别人曾经勃起过的去意。津安很后悔,他决定不要忘掉辛达维,一生一世也要记着曾经有人这样对待他。那是一节指头,从人的身体分离,有血有骨有肉有神经线有成千上万的细胞,那是原本与身体连在一起的一部分。他把指头浸在防腐剂里,然后在一个阴天,他把指头穿在挂在心上的银颈链上。

辛达维的音乐事业从此完蛋,但他不介意,成就非凡不是他的心愿。就在收拾细软准备回香港的前一天,一个女子轻敲他的家门,她问他是否姓辛名达维,然后她告诉他:“我命中注定跟你结婚生孩子。”

女子的名字是植芝,她比辛达维大三年,长得高高瘦瘦,气质清逸。辛达维不讨厌她,他甚至很欣赏她那句“命中注定”的说话。既然是命中注定,便张开双手欢迎她好了。命中注定,事事有安排,免却不必要的痛苦。

对啊,津安并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所以他来了又离开。但为什么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却一直留在心头,重甸甸地压在胸口,没有一天停止想起他。

生下孩子的女人每天摊开手板,重复又重复地把手上纹理纵横交错地看。她要研究爱上孩子爸爸的可能性,可是心灵感受不到之余,命理亦没有显示。于是一天,她收拾行装,远去寻找另一个生命的启示。

孩子一天天地长大,长得如辛达维的翻版,聪明刁钻,然而他不喜欢她,从没想过要去喜欢她。这个长得像自己的小孩,他只觉是个陌生人。

其实世界对他来说,通通都显得陌生。时光流逝,但他并没有长大,十九岁,二十岁,二十一岁,二十二岁。他重复地活在这数年里,轮回又轮回,再见又再见,就是死而复生,生而复死,不愿离开。

津安可好?他寄过一封信来,说二月会回来香港一趟,辛达维等得好心急,等待二月的来临。可是二月过去了,三月又走过,四月即将来临,津安的人影始终没有出现。

辛达维很失望,失望得把胶袋蒙在头上,打算焗死好了,然而因为太辛苦,抓住胶袋的手最后放松下来,这次冲动的自杀没有成事。那一年辛樱三岁,小小的胖胖的站在爸爸面前,一脸不解地望着那胶袋自半空飘到地上。

他蹲下来抱着女儿哭了。他说:“我不想爱得这么深的。”

辛樱尖叫。那胶袋没有吓怕她,骇人的是爸爸的哭声和他过紧的拥抱。

津安偶然会寄信来,也偶然提及会回来看他,可是就是一次也没有成事。辛达维放弃继续盼望。其实见了面又如何?反正都已是故人。

他开始大方地回信,像个旧友知己那样,写上数句祝福问候,和气愉快。信是这样写,但心并不那样想。

祝福问候只是表面,和气愉快却不见得。但除了这些他还可以说些什么?

辛达维心上还悬着那条银链,那么多年了,就算每天保养也会变旧变色,但在他心中,珍而重之的东西始终不会改变,虽然他早已心灰意冷。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也八、九年了。怎么,这样又过了八、九年?忽然一天他在教钢琴的时候想道:日子这样不惬意,不如死掉好了,横竖也是白过的。

孩子弹奏完毕,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孩子在想,干吗老师发呆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

辛达维开始积极部署如何了结自己。三十多岁了,还是首次这样积极计画一件事,而计画的重心,是如何处置辛樱。

他对不起这个孩子,他没有爱过她,他绝对舍得把她撇下。他写信给住在美国的弟弟,询问他的近况,弟弟的回复是事业不俗,感情复杂;他尝试联络女儿的母亲,但资料无从稽考。似乎,孤儿院远比他的弟弟与前妻为佳。

在某个伏在书桌写日记的夜里,辛达维发现了对面大厦九楼的女子。她由晚上七时坐到十一时半,换了数个姿势,终于把电视节目看完。第二天晚上,她买了十二枝玫瑰回家,研究三十种插法。第三晚,她坐在饭桌前做手工,把灯罩拆下来,在没有花纹的地方贴钮扣。第四晚,她播放流行音乐,一边听一边试唱,兴致好的时候胡乱跳一只舞。第五晚,她不再是独自一人,一个男人在她的家里与她亲热,逗留一小时左右便离去,留下了失落的她,蹲在窗前发呆,咬着一块饼干。

可以肯定,这女子寂寞无聊没有杀伤力。辛达维重复又重复地研究她的生活,甚至买来望远镜,把她看个大小无遗。这样的女子,蠢蠢的闷闷的,渴望找一个伴儿,辛达维想:或许她不会介意跟一个九岁女童作伴。

他编写一本仰慕女子的日记,一边写一边幻想女子看完之后的感动慨叹,她会内疚的,他知道,她会内疚的。

他在临死前的一晚告诉女儿,要她好好地讨好对面大厦的女子。女儿惊呼狂叫,他却视若无睹,心在说:对你仁至义尽了。

其后,他把十多年来写的日记拿到客厅中烧掉,前尘瞬间化成灰,一片片的一缕缕的。他的心在痛,到底,他依然爱着那个人。

他把银链除下,交给女儿,嘱咐她把银链放在他房间的礼物盒内,告诉对面大厦的女子,这是他留给最爱的礼物。“要使她相信。”他说。

不知道女儿能否完全明白这是她的前途,不明白也没办法。女儿哭得更凶,扑过来抢走他手上的日记,混乱中灼伤了皮肤。女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而他,一面弹琴一面等待那一个称心的时刻。

天亮起来,他没有考虑过另一选择,可以不死的选择。或许换作不惜一切重新与津安走在一起也未尝不可,只是他更害怕这个选择,伤过一次已足够,心里有爱已经非常美丽辛樱走进来,拍了拍伏在桌上的我。我看了看钟,凌晨三时,便说:“虽然是放假,但小孩子不可以每天都捱更抵夜。”“sam叔叔陪我打电子游戏机嘛。”

我走到客厅,看见sam蜷在沙发上憩睡,我蹲下身去,摇了摇他。“你到辛宅睡吧。”

他揉揉眼,伸了伸腰,说:“倒是有点肚饿。”

“去7-11!”辛樱欢呼。sam洗了把面,拖着辛樱出门。我返回房间,翻看我写的日记。

好不好一并写下辛达维对面大厦九楼那个寂寞无聊女子获悉事件真相后的苍凉?

她惊震了许多个晚上,才愿意接受原来辛达维没有爱过她的事实。她以为终于拥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兼且肝肠寸断的感情。原来,辛达维根本没有喜欢过她,他只是看中她成为保母的潜质。

但她没有怪责辛达维,说到底,她真心喜欢辛樱,而且,她羡慕辛达维的专注长情,那实在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她知道,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凡女人,实际而多心,把一个人思念十年,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就算辛达维真的爱她,她也知道爱恋着一堆空想的日子不会长久。如果津安能让她走近,她已一早把津安填满心里。她很羡慕津安,她但愿戴着指头银链的是自己,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生命里竟然有一个爱得愿意为自己奉献肢体的人。

sam会不会?他是喜欢她的,但他大概不会爱得那样激烈吧。他到7-11买零食会买鸡髀,实际而生活化。

“(口拿),大大的鸡髀。”他把鸡髀递给我。

“我不喜欢鸡髀啊。”我合上日记簿。

“鸡髀好!好味又饱肚。”他说。

“是呀是呀!”辛樱和议。

我咬了一口,卤水的味道不错,于是我笑了。

sam与辛樱填饱肚子后变得精神焕发,继续在电子游戏机上大战。

我走回房间,累极躺到床上,伸手摸了摸床背的钮扣,尚有一小角的空位没有填满。

突然一句话在脑内闪过:“当你把最后一颗贴上之后,那段恋情便会开始。”

我定了定神,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阿芝说的。

哈哈哈哈哈,有新恋情开始,九成是sam了。

等一天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便会好好填满那个角落。但不会是今天。

今天我希望自己爱自己。尝试了解那是什么一回事。若他愿意等便让他等吧;

若不愿意,我是万万不会介意。

虽然辛达维没有爱过我,但我已跟他谈了一次费力使劲的恋爱。现在是时候歇一歇吧。